問題︰(申命記12章)
1) 不可吃血的教導分別在12:16, 23, 24, 25 均有強調,背後的聖經/神學教導原則是什麼?有沒有文化的因素? 2) 如何對待別的“神” or 宗教在12:2, 3 有教導,有什麼聖經的教訓/原則我們可以依循? 3) 12:1 及 12:32首尾呼應提醒---以色列人須謹守遵循律例典章,並在32節強調不可加添及不可删減,有什麼含意? 最後我仍是不大理解為何神要吩咐以色列人在指定的地方獻祭(12:5, 13, 14),有什麼原則及教導呢? |
經文︰
申12:16 只是不可吃血,要倒在地上,如同倒水一樣。 12:23 只是你要心意堅定,不可吃血,因為血是生命;不可將血(原文是生命)與肉同吃。 12:24 不可吃血,要倒在地上,如同倒水一樣。 12:25 不可吃血。這樣,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,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得福。 參考︰ 利17章 兩組經文,提到不吃血的原因︰《申命記》是「血裏有生命」;《利未記》除「血裏有生命」外,「血作贖罪用途」 而飲食條例,除分潔與不潔的食物外,還有……(出23:19, 34:25-26) 關於血裏有生命的傳說︰現象,流血多會引致死亡,中國戲劇,滴血驗親、飲血結為兄弟/結盟。西方的吸血疆屍故事,到今天,捐血及輸血,受血者的需要似吸血疆屍,透過血延續性命。 某個不吃血的原因是因血不衞生。 聖經經文只提及血是用作「贖罪用途」,沒有其他。 12:2 你們要將所趕出的國民事奉神的各地方,無論是在高山,在小山,在各青翠樹下,都毀壞了; 12:3 也要拆毀他們的祭壇,打碎他們的柱像,用火焚燒他們的木偶,砍下他們雕刻的神像,並將其名從那地方除滅。 12:4 你們不可照他們那樣事奉耶和華─你們的 神。 12:1 「你們存活於世的日子,在耶和華─你們列祖的 神所賜你們為業的地上,要謹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這些: 12:31 你不可向耶和華─你的 神這樣行,因為他們向他們的神行了耶和華所憎嫌所恨惡的一切事,甚至將自己的兒女用火焚燒,獻與他們的神。 12:32 凡我所吩咐的,你們都要謹守遵行,不可加添,也不可刪減。 |
問題︰(申命記16章)
有關申命記16章的問題:- 1) 承申命記第12章……神為何要吩咐以色人在指定的地方獻祭,16章也有重覆的教導: (16:2,6,7,11,15,18) 要在神所選/立/賜的地方獻祭、守節、審判,請問有什麼原則及教導? 2) 在16:21 & 22 中教導在獻祭(敬拜)的地方不可設立柱像及栽樹,是否適合在今天應用呢? 3) 在16:11 & 14,以致16:15提到“歡樂”二字有什麼意思?是否新約常提到的“喜樂”? |
經文︰
申16:11 你和你兒女、僕婢,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,以及在你們中間寄居的與孤兒寡婦,都要在耶和華─你 神所選擇立為他名的居所,在耶和華─你的 神面前歡樂(snH8055)。 申16:14 守節的時候,你和你兒女、僕婢,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,以及寄居的與孤兒寡婦,都要歡樂(snH8055)。 申16:15 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,你當向耶和華─你的 神守節七日;因為耶和華─你 神在你一切的土產上和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要賜福與你,你就非常地歡樂(snH8056)。 與新約的「喜樂, 高興」同義、近義(snG5463) 申16:21 「你為耶和華─你的 神築壇,不可在壇旁栽甚麼樹木作為木偶(snH842)。 申16:22 也不可為自己設立柱像(snH4676);這是耶和華─你 神所恨惡的。 16:8 你要吃無酵餅六日,第七日要向耶和華─你的 神守嚴肅會,不可做工。」 16:11 你和你兒女、僕婢,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,以及在你們中間寄居的與孤兒寡婦,都要在耶和華─你 神所選擇立為他名的居所,在耶和華─你的 神面前歡樂。 16:14 守節的時候,你和你兒女、僕婢,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,以及寄居的與孤兒寡婦,都要歡樂。 申31:10 摩西吩咐他們說:「每逢七年的末一年,就在豁免年的定期住棚節的時候, 31:11 以色列眾人來到耶和華─你 神所選擇的地方朝見他。那時,你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將這律法念給他們聽。 31:12 要招聚他們男、女、孩子,並城裡寄居的,使他們聽,使他們學習,好敬畏耶和華─你們的 神,謹守、遵行這律法的一切話, 31:13 也使他們未曾曉得這律法的兒女得以聽見,學習敬畏耶和華─你們的 神,在你們過約旦河要得為業之地,存活的日子,常常這樣行。」 可以專注守節 定點/定地方,聚集,弱勢者可到該處 一同學習律例典章 |
問題︰(申命記28章)
有關申命記28章的問題:- 1)應許的經文共有14節; 咒詛的經文共有54節,在28章中這種不對稱的紀錄/教導原因是什麼? 2) 28章中 : 37, 48, 49, 50 & 52節是預言以色列被擄的歷史經文嗎? 3) 28章中:54 & 56節的“柔弱嬌嫩”人是指什麽人?有什麼意思? 4) 28章中:53, 55 & 57節中"吃"自己兒女的肉是什麼意思? 是否隱諭? |
祝福與??︰
對比︰利26章, 利26:3-13 你們若遵行我的律例,謹守我的誡命,…… 利26:14 「你們若不聽從我,不遵行我的誡命,…… 利26:23 「你們因這些事若仍不改正歸我,行事與我反對,…… 利26:27 「你們因這一切的事若不聽從我,卻行事與我反對,…… 利26:38 你們要在列邦中滅亡;仇敵之地要吞吃你們。 26:39 你們剩下的人必因自己的罪孽和祖宗的罪孽在仇敵之地消滅。 26:40 「他們要承認自己的罪和他們祖宗的罪,就是干犯我的那罪,並且承認自己行事與我反對, 26:41 我所以行事與他們反對,把他們帶到仇敵之地。那時,他們未受割禮的心若謙卑了,他們也服了罪孽的刑罰, 26:42 我就要記念我與雅各所立的約,與以撒所立的約,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,並要記念這地。 26:43 他們離開這地,地在荒廢無人的時候就要享受安息。並且他們要服罪孽的刑罰;因為他們厭棄了我的典章,心中厭惡了我的律例。 26:44 雖是這樣,他們在仇敵之地,我卻不厭棄他們,也不厭惡他們,將他們盡行滅絕,也不背棄我與他們所立的約,因為我是耶和華─他們的 神。 26:45 我卻要為他們的緣故記念我與他們先祖所立的約。他們的先祖是我在列邦人眼前、從埃及地領出來的,為要作他們的 神。我是耶和華。」 申28章, 申28:1 「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─你 神的話,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,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,他必使你超乎天下萬民之上。…… 👉申28章//利26章 28:37 你在耶和華領你到的各國中,要令人驚駭、笑談、譏誚。 28:48 所以你必在飢餓、乾渴、赤露、缺乏之中事奉耶和華所打發來攻擊你的仇敵。他必把鐵軛加在你的頸項上,直到將你滅絕。 28:49 「耶和華要從遠方、地極帶一國的民,如鷹飛來攻擊你。這民的言語,你不懂得。 28:50 這民的面貌凶惡,不顧恤年老的,也不恩待年少的。 28:52 他們必將你困在你各城裡,直到你所倚靠、高大堅固的城牆都被攻塌。他們必將你困在耶和華─你 神所賜你遍地的各城裡。 (1)「預言」或是「選項/提醒/警告」? (2)《申命記》成書日期。學說︰申典史觀/申典歷史。 👉28:54 你們中間,柔弱嬌嫩的人必惡眼看他弟兄和他懷中的妻,並他餘剩的兒女; 👉28:56 你們中間,柔弱嬌嫩的婦人,是因嬌嫩柔弱不肯把腳踏地的,必惡眼看她懷中的丈夫和她的兒女。 柔弱(👉snH7390) 嬌嫩(👉snH6028) 惡眼︰意思是吝嗇不給 28:53 你在仇敵圍困窘迫之中,必吃你本身所生的,就是耶和華─你 神所賜給你的兒女之肉。 28:55 甚至在你受仇敵圍困窘迫的城中,他要吃兒女的肉,不肯分一點給他的親人,因為他一無所剩。 28:57 她兩腿中間出來的嬰孩與她所要生的兒女,她因缺乏一切就要在你受仇敵圍困窘迫的城中將他們暗暗地吃了。 參照︰王下6:24-30 6:24 此後,亞蘭王便‧哈達聚集他的全軍,上來圍困撒馬利亞。 6:25 於是撒馬利亞被圍困,有饑荒,甚至一個驢頭值銀八十舍客勒,二升鴿子糞值銀五舍客勒。 6:26 一日,以色列王在城上經過,有一個婦人向他呼叫說:「我主,我王啊!求你幫助。」 6:27 王說:「耶和華不幫助你,我從何處幫助你?是從禾場,是從酒醡呢?」 6:28 王問婦人說:「你有甚麼苦處?」她回答說:「這婦人對我說:『將你的兒子取來,我們今日可以吃,明日可以吃我的兒子。』 6:29 我們就煮了我的兒子吃了。次日我對她說:『要將你的兒子取來,我們可以吃。』她卻將她的兒子藏起來了。」 6:30 王聽見婦人的話,就撕裂衣服;(王在城上經過)百姓看見王貼身穿著麻衣。 6:31 王說:「我今日若容沙法的兒子以利沙的頭仍在他項上,願 神重重地降罰與我!」 |
《申命記》十一章「生命」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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